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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2-25 热度:437

供应商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,是否可以接受?

供应商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,是否可以接受?

评论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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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名称: 匿名用户

评论时间:2022-02-25

评论内容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)规定:“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 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‘购 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’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 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”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,贵公司不得作为税收凭证,建议要求对方重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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